理论文章摘要

作者主张,无意的话语不是言语行为,但它的后果仍然要有人负责

纸艺插画:三块珊瑚色纸质多米诺骨牌排成一行,第一块被一片落下的纸叶推倒

本页摘要的原文

Praxeological Status of Unintentional Speech Acts

Assoc. Prof. Dr. Pavel Slutskiy · Journal for the Theory of Social Behaviour · 2024

理论文章

这是一篇理论论证,而非实证研究。下文是作者的推理,而不是测量结果——其分量取决于论证是否成立,而不是样本量或统计值。观点属于作者本人,不代表本中心的立场。

这项研究问什么

言语行为(用言语做事:承诺、命令、请求)必须总是有意的吗?如果有人伸展手臂而老师把它读作举手,或者无意接受却说了“好”,言语行为发生了吗?它有多大约束力?这是内在论者与外在论者之间的争论:前者把说话者的意图视为必要条件,后者则不然。

如何论证

纯粹的哲学论证,没有实证数据。它从米塞斯的人类行动学出发——该理论把“行动”定义为有目的的行为,并把它与打喷嚏、眨眼之类的单纯行为区分开——再把它叠加在奥斯汀、塞尔、格赖斯、巴赫与哈尼什的言语行为理论以及莱纳赫的社会行为理论之上。疑难案例被分为四组逐一论证,并与纳瓦罗-雷耶斯直接对话。

提出了什么主张

  • 言语行为是有意地使用既有惯例(语言、手势、仪式)来达到所选定的社会目的。它要求知道惯例并愿意遵循它。没有意图就没有行动,因而也没有言语行为。作者否定了广为传授的“人不可能不传播”这一格言:没有意图就没有传播,只有一个误以为发现了信息的读者。
  • 第一组:意外。惯例被无意中唤起(伸展的手臂被读作举手)。作者认为这不是言语行为,而是碰巧带有规范性后果的“言语举动”,就像擦枪走火打坏了朋友的电视。责任来自因果联系(疏忽、笨拙),而不是意图。这正是他与纳瓦罗-雷耶斯分道扬镳之处——后者把无意的言语行为视为一种正当的言语行为类型。
  • 第二组:滥用。撒谎、无意履行的承诺、为钱结婚。这些是言语行为:意图存在,并指向目标(欺骗)。决定效力的是惯例而非诚意;一份签署时无意履行的合同仍然有约束力。
  • 第三组:失败。意图和惯例都在,但受话者没有接受(一块被无视的“禁止入内”牌子)。这仍然是言语行为,因为行动是努力争取而非成功,这与奥斯汀要求必须获得领会的主张相反。
  • 第四组:不作为。产生效果的意图存在,但没有有意使用任何惯例(把空牛奶瓶留在桌上好让伴侣去买)。只有当那个共同体——哪怕只是一对伴侣——共享一种公认的惯例,即空瓶意味着“请买牛奶”,它才算言语行为;否则伴侣只是在对一种情境作出反应,就像绕开一个水坑。这类案例必须逐一判断。
  • 结论有两条腿。要实施言语行为,说话者必须有意遵循使传播成为可能的惯例;然而无意使用惯例仍然可以产生有效的效果,就像食客点错了菜但程序做得正确,仍然必须付钱。即使意图缺席,惯例也会让效果发生。

这一主张为什么重要

任何必须应对“我不是故意的”的人——教师、网络版主、律师、公关人员——都得到一件工具,可以把三个问题分开:是否有产生效果的意图,是否有使用惯例的意图,惯例是否已经生效。这篇文章也是对传播学入门课程所教的“人不可能不传播”格言的一个简洁反驳。

引用前需要了解

纯粹的概念推理,没有数据。它建立在米塞斯的人类行动学之上,而这一学派在语言哲学中追随者甚少;一旦否定“行动总是目标导向的”这一前提,结论就不成立。文章自己引用的外在论者(奥尔斯顿、哈尼什、维泰克、纳瓦罗-雷耶斯)认为外部条件就足够了。该主张属于作者本人,不代表本中心的立场。单一作者的文章。

引用本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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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lutskiy, P. (2024). Praxeological status of unintentional speech acts. Journal for the Theory of Social Behaviour, 54(4), 591-606. https://doi.org/10.1111/jtsb.124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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